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人在获得赔偿后,如果已经签署了和解协议或接受了法院的调解,在法律上是放弃了追究案件责任的权利。如果被告人没有签署和解协议或接受法院的调解,那么仍有权利继续追究案件责任。但是,赔偿金额和案件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获得赔偿并不等于被告人不需要承担案件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和被告人可以和解,案件可以撤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的,各方应当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履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