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艺人签订合同的霸王条款如下: 1、霸王合同是合同的法律形式,是当事人事先约定重复使用,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对合同订立人的相对人权益的普遍侵犯,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为减轻造造人的责任而单方面制定的规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往往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格式合同。霸王条款主要是指一些经营者单方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行业惯例。 遇到霸王条款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指出霸王条款的不合理之处,相互沟通,争取双方达成合意; 2、若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 3、因合同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依法对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或者依法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讨回公道,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三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 第五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监督处理合同违法行为,实行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行行政指导,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