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
释义 | 在民法典实施之后,事实婚姻被认定为同居生活,而非婚姻关系。最近最高法也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另外,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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