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随着全球能源问题的凸显以及环保意识的普及,各国政府逐渐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我国于2005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的种类和开发利用的目标。该法规所称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其中以风能和太阳能为主流。风能是指利用风力发电的能源。我国地域广大、资源丰富,在风能资源储量上居世界前列。目前,我国风电发电总量已超过3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总量的5%以上。太阳能是指利用太阳辐射能进行发电的能源。目前我国太阳能光伏总装机规模超过250GW,占全球光伏市场份额的一半以上。此外,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也具有重要的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其中,水能资源储量丰富、开发利用成熟,发电量占全国电力总量的15%左右;生物质能是指利用植物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等生物原料发电,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优点;地热能是指利用地壳内部的地热资源进行发电;海洋能是指利用海水中的温差、潮汐等能量进行发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