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应该怎么争取自己利益 |
释义 | 离婚怎么争取自己利益?在诉讼离婚中,想要争取利益最大化可以从以下角度考虑:1、对方存在婚姻的过错:重婚、家庭暴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能够证明对方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话,不仅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在财产分割中法官也会适当的倾斜。2、证明自己对家庭贡献较大、付出较多,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补偿。3、如果是女方或是抚养孩子一方的话,可以要求财产进行多分。当然,在实践中,离婚原因有很多种,当事人面临的情况是不同的,所以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判决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六)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七)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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