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所有人无论年龄,身份证照片都是要求还原本人的真实面貌,拍摄时一般需要注意面部、头发及发誓、服装及服饰等方面的问题,详细内容如下: 1、拍摄前,要洗净脸上的汗渍、油污,不能有油光,油性皮肤可在脸上擦少许粉,不能佩带任何影响拍摄效果的饰品(包括所有非黑色的钢丝发卡)。 2、拍摄时,应穿着深色有标准领的衬衫,T恤或西装,不得穿工作服、校服、警服等制式服装。 3、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不能配戴有色镜片,镜片不能有反光,否则可选择拍摄点为您提供的无镜片眼镜架。 4、拍摄前,应梳理头发,露出两耳和眉毛,发髻不得盘在头顶。 5、被拍摄者应将五官清楚显露,不能化浓妆、染彩发,不佩戴影响拍摄效果的首饰等物品。 6、拍摄时,上体保持端正,脸部应正对镜头,不得歪斜和侧转,保持神态自然即可。照片背景应为白色,无边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