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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怎么设置居住权
释义
    一、房屋居住权怎么设立
    1、房屋居住权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房屋永久居住权怎么申请
    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要到当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才有效。
    1、房屋所有人设立永久居住权后,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申请时提交居住权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
    2、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居住权的影响:
    1、进行二手房的购买时,不仅需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等情况,还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一旦房屋的居住权在房管局登记了,居住权就成立了。购房人如果购买了该房,也不能赶走居住权人。
    2、影响婚前财产的使用。男女结婚,如果婚房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父母的财产,要不要加配偶另一方的名字,往往带来诸多家庭矛盾。居住权为解决这种矛盾提供了方案:给另一方登记居住权,而不用让渡房屋的所有权。
    3、对残障且低收入群体在公租房上设立居住权。目前公租房所有权一般为地方政府所有,而住户只是租赁关系,有的又是无限期的租赁关系。如果能明确残障人士、低收入者享有“居住权”,无疑使他们的住房权益更加稳固。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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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3:3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