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财产都给儿子,女儿也需要赡养老人,具体内容如下: 1、男性与女性在赡养老人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一样的,女性不得以父母偏心,将所有财产全部给了儿子或父母立下遗嘱,所有财产均归儿子所有,而拒绝赡养老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得已父母未对自己进行抚养义务而拒绝赡养父母; 2、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多子女可在老人的意愿下订立赡养内容的协议,订立赡养协议后子女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赡养义务。对于多子女的家庭来说,签订赡养协议将会是避免赡养争端的一种方式,子女在签订赡养协议后可根据赡养协议来履行,既满足了多方的意愿,也履行了赡养义务;子女间无约定的,多子女间应平均分配赡养义务。多子女都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将多子女共同起诉到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