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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打胎分手费问题怎么算?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成年男女自愿发生关系因而导致怀孕,不构成犯罪。我国没有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女方怀孕让男方赔偿的问题,根据相关的司法判例,若女方去做流产,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相应的医疗费和身体恢复所需要的营养费等费用。
    一、女方怀孕男方不负责怎么办?
    婚姻自由,女方没有法律依据迫使男方与女方结婚。要求赔偿的话,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自愿的性行为导致的怀孕结果有两种处理方式,1、孩子生下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男方要求抚养费。但抚养费的对象是孩子,也就是说钱只能花在孩子身上。这不属于赔偿。能向男方要求的只有怀孕期间的营养费、生孩子的医疗费等。但法院是否全部支持还不一定。2、堕胎,因堕胎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可以向男方要求。是否全额支付仍看法院判决。
    二、男方流产女方能要求赔偿吗
    女方流产并不一定导致男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男方的行为导致女方流产的除外。男方如果存在主观上的犯罪故意,那么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应承担刑事责任。反之,如果男女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怀孕,且男方不存在加害行为,则流产的结果由自行承担。
    三、男生打胎需要男方的精神损失费吗
    对于恋爱期间怀孕后人工流产的,并不是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从法律上讲,恋爱关系或者同居关系不同于夫妻关系,恋爱或同居者之间仍然属于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关系,不像夫妻那样彼此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所以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会支持。依据法律规定,只有侵权行为中的侵权者才可以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而侵权行为的一个必备法律要件是侵权人存在故意或过失的主观过错,而对于恋爱或同居的男女而言,发生性行为系双方自愿,即便造成了损害后果,但由于男方并不具备侵权的主客观要件,故对损害结果,女方不能要求男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但可以要求承担合理的手术费用和营养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到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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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