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误交养老保险退款的,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地税务局缴费柜台发起退费申请,税务机关核验后将退费信息传递给人社或医保部门,人社或医保部门根据确认的退费申请,按旬集中向财政部门提交用款计划,财政部门确认后,将退费金额从财政专户划拨至人社或医保部门的社会保障基金支出户,再由人社或医保部门将款项退还给缴费人。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