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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打行政诉讼官司很难吗
释义
    打行政诉讼官司很难,解释如下:
    1、行政诉讼案件除了胜诉难,立案难、执行难也是行政案件的难点;
    2、如果行政机关侵犯了自己的权益,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但一般因为被告是行政机关,所以败诉的可能性较大。
    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法律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上述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行政诉讼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行政诉讼的恐惧心理,因此一定要掌握好行政诉讼的相关法律,最好请专业的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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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3: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