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宁德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在哪办理 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卫生健康委员会226号窗口 二:宁德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的设定依据 1.《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关于简化护士执业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810号) 三、优化补发证书流程。 对需要补发护士执业证书的,由现执业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给予补发。 3.《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护士注册管理的通知》(闽卫医〔2005〕56号)第六点《护士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遗失后,持证人均应当在15日内在设区市级以上主要报刊予以公告声明遗失证书作废后,持身份证、单位证明、未遗失的《护士执业证书》正本或副本、作废声明的原件等到注册机关申请补办《护士执业证书》,并由注册机关逐级上报省卫生厅核发新证,再由注册机关办理注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