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美非法行医处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一、医美非法行医处罚标准是什么 1、医美非法行医处罚标准是: (1)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2)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以下的罚款。 2、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罚款及没收药品、器械的处罚决定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非法行医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1、犯罪客体。非法行医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犯罪客观方面。非法行医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3、犯罪主体。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 4、犯罪主观方面。非法行医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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