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规定意定监护必须公证,也就是说意定监护是可以不公证的。只要意定监护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生效条件即可,就比如意定监护必须是在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确定的监护人。 意定监护可以不公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监护人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在意定监护协议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后是否要进行公证也由双方自由选择,但即便是没有公证书,被确定的监护人,在当事人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也应该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意定监护】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