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破产还债。2、当事人协商清偿债务。3、诉讼清偿债务:协商偿债是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法院的强制偿债是公力救济。4、兼并清债。5、债转股。6、申请债权保全。7、行使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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