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侵犯企业 名称权 的情况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 法人 、 非法人组织 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可见,名称权是企业所享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侵犯。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主要包括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非法干涉企业转让名称权等。 二、他人冒用企业名称权怎么办 企业名称权是一种独占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侵权。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以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盗用他人企业名称两种较为典型。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冒充他人企业名称,而为自己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即冒名顶替;盗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以他人企业名称进行营利活动,给权利人带来不利益的行为。其次,行为人故意将自己的企业名称与他人的企业名称相混同,给企业名称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行为也是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侵权行为,可就该行为提起侵权诉讼。 三、如何保护企业名称权 要保护企业名称权,首先需要给它合理的“名分”,即进行名称登记。企业进行名称登记,可以防止他人使用其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影响其商业信誉,侵害其商业利益。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该企业即享有使用权,并产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侵犯企业名称权的类型包括了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非法干涉企业转让名称权等,最常见的是盗用他人企业名称权进行营利活动。 法律客观: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