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报政府违法征占土地 |
释义 | 政府违法征用农民土地,应该反应到上级政府,逐级反映直到国土资源部。违法征地举报材料有哪些 发生土地违法案件,拟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的,应当叙述所举报案件的具体情况或递交书面举报材料,举报材料应载明:非法占地的单位或个人名称、住址(住所);占地位置、面积、土地类别;占地时间、占地方式、用途;请求事项等。 1、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 2、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安置补贴的补偿标准):以当地统计部门批准的最基层单位年度统计报告和物价部门批准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贴不能保持农民原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贴。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总额不得超过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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