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宝四个月大,父母离婚后如何面对? |
释义 | 法律规定离婚子女抚养权的主要原则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情况,父方也有权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抚养时,会考虑以下因素:父母是否有抚养条件和履行义务、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是否有严重疾病等。此外,如果子女有意见,也会被考虑。在父母抚养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子女,他们的意见也会被优先考虑。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哺乳期的子女通常由母亲抚养。不过,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法律也明确规定,除非母亲有特殊情况,否则原则上由母亲抚养。 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通常都处于哺乳期,因此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尽管如此,法律也考虑到了父亲和母亲在抚养孩子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例如无法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或者没有稳定的收入和住所等,父亲也有权抚养孩子。 因此,法律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在最合适的环境中成长和发展,并且尽可能地减少母亲在抚养孩子方面的压力和困难。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一、离婚子女的抚养权怎样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相关内容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4、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 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哺乳期的子女通常由母亲抚养。不过,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法律也明确规定,除非母亲有特殊情况,否则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通常都处于哺乳期,因此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尽管如此,法律也考虑到了父亲和母亲在抚养孩子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母亲有特殊情况,例如无法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或者没有稳定的收入和住所等,父亲也有权抚养孩子。因此,法律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孩子能够在最合适的环境中成长和发展,并且尽可能地减少母亲在抚养孩子方面的压力和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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