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产生的消极条件 |
释义 |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科学发现不同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方案,不是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仅是指导人们对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的规则和方法,由于其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法则,也未解决技术问题和产生技术效果,因而不构成技术方案。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列,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和社会伦理的原因,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应当有选择各种方法和条件的自由。另外,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理论上认为不属于产业,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例如诊脉法、心理疗法、按摩、为预防疾病而实施的各种免疫方法、以治疗为目的的整容或减肥等。但是药品或医疗器械可以申请专利。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一、授予专利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范围。 ①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②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③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过申请,并在申请日以后公开。 二、授予专利权技术要公开吗 首先,专利制度的核心就是:以公开换保护,因此要获得专利授权必须公开技术方案。 一个技术方案想获得授权,必须公开实施方式,具体到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专利说明书能实施专利并达到专利所述技术效果为准,若审查员认为不能实现,则不会授予专利权。 专利保护是通过专利法来实现的,任何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实施其专利,否则属于专利侵权,是违法行为。 对专利进行改进,如果新的技术方案与原专利相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则可授予专利权,具体标准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审查指南有记载。 专利保护具有地域性,比如在中国大陆获得的专利权,范围之外不受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