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装修工程的质量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装修(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装修(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一、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有哪些要求? 1、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单位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单位工程的验收,应在单位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三、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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