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特大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现等级划分为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 1、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2、伤人事故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3、财产损失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火灾事故的特大事故如下: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