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政治安全类 这种治安隐患主要包括国家安全领域和反恐怖领域风险隐患。 2、矛盾纠纷类 这种治安隐患主要包括“六大领域”(征地拆迁、村矿矛盾、劳动关系、环境保护、交通事故、医患关系)矛盾纠纷,煤炭领域矛盾纠纷,农村领域矛盾纠纷,家庭情感领域矛盾纠纷,特殊利益群体矛盾纠纷,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苗头隐患。 3、公共安全类 这种治安隐患主要包括金融安全、网络安全、寄递物流安全、危爆物品管理、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药安全、“城中村”治安管理、特殊人群管理九大领域风险隐患。 4、内部安全类 这种治安隐患需要在积极参加上述三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在各系统内部开展行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十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三)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第十七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屡犯不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