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管归什么部门管理 |
释义 | 托幼机构是由教育局管理的,个人申请托幼机构需向所在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街道办会对托幼机构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提供初审意见。个人申请者还需将初审意见提交给教委,教委和相关部门会共同进行实地考察。符合经营条件的托幼机构将被批准开班,并颁发许可证。 法律分析 托幼机构属于教育局管理。个人申请托幼机构需要到机构所在的街道办提出一份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街道办先对托幼机构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并给出初审意见。申请托幼机构的个人还要提交初审意见到教委,教委和有关部门会共同到实地考察,符合经营条件的会以审批同意的形式同意开班托幼机构,同时会颁发许可证。 拓展延伸 托幼机构的管理权限属于哪个部门? 托幼机构的管理权限归属于教育部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托幼机构是提供儿童托育、教育和关爱服务的机构,其管理涉及到儿童的教育、健康、安全等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托幼机构的设立、运营和管理需要遵循相关教育法规,由教育部门进行监管和管理。教育部门负责制定托幼机构的管理标准、教育课程、师资要求等,并对托幼机构的办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和评估。因此,托幼机构的管理权限归属于教育部门。 结语 托幼机构的管理权限归属于教育部门。教育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托幼机构进行管理,确保其提供儿童托育、教育和关爱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个人申请托幼机构需要向机构所在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并通过初审和实地考察等程序,最终获得教育部门的批准和许可证。教育部门负责制定管理标准、教育课程、师资要求等,并对托幼机构的办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管和评估。因此,教育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管理权限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公民个人举办托幼机构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民个人举办的个体托,需经登记注册后方可开办。未经登记注册,任何个人均不得举办。经登记注册的个体托,每年由审批机关定期复核审验一次。审验不合格者,限期改进,到期仍不合格者,停止办学。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是个体托登记注册的主管部门。公民个人举办个体托,由所在区(市)教体局(科教局)的学前教育管理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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