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又生活在一起,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离婚还住在一起财产的分配:一般是个人的财产为各自所有。如果有共同购买的,就按照平均平等原则分割。离婚后即是婚姻关系解除,即使再住在一起,也是属于同居关系。双方终止同居关系时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共同财产。 一、同居期间财产怎么分配 同居期间财产分配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归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买的财产属于当事人,按份取得的,可以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约定的财产按约定处理; 4、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当事人所有; 5、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 6、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二、未婚生子期间财产分配问题如何解决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于彩礼,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现双方按习俗办理了婚礼,实际在一起同居,是不用再退彩礼的。 一般的同居关系 (一)、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这里的共有,解释为“共同共有”。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308条规定,双方没有约定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外,视为按份共有。同居双方显然不具有家庭关系,该共有应当为“按份共有”,显然,婚姻编与物权编的规定是矛盾的。 (二)、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一是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这种同居解除时,因双方形成了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二是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时,按照第1种情况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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