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引通道: 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每年统一发布岗位需求目录,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自主招引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引进标准: 对引进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五年内每人每年发放2万元住房补贴,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人才津贴。 对城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1、按每人5万至10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2、对企业用于人才引进的补助资金、科研启动资金,可按规定列入成本核算。 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1、优先享有市人才公寓的承租使用权。 2、高校毕业生符合毕业2年内来宜创业就业并租房等相关条件的,按照博士硕士540元每月、本科专科480元每月发放租房补贴,最多发放36个月。 其他: 1、支持全市卫生、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及企业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 2、鼓励县市区将基层卫生人才纳入各地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范围,加大基层卫生人才引进力度。 法律依据 《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优化调整技能型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加快集聚技能型人才,支持我市“一基地三区”建设,现将技能型人才引进落户条件调整为: 一、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不超过30周岁;②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③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④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②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③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各单位要做好政策调整前后的衔接和宣传工作,确保日常工作运转顺畅。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将通过抽查的方式加强对技能型人才引进落户的事中事后监管,并根据实施情况适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