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月 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480元;二类地区1280元;三类地区1100元。 非全日制用工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3元;二类地区11元;三类地区9.5元。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一) 加班 加点的 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 法规 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