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不动产登记办理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1、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 2、商品房买卖(含经济适用房); 3、存量房买卖 (存量房买卖+购房按揭组合业务); 4、房改购房; 5、互换; 6、赠与(受遗赠); 7、继承; 8、析产; 9、财产约定(含夫妻财产和离婚财产); 10、安置房产权; 11、依生效法律文书转移; 12、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 1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4、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5、预购商品房预告转现+抵押转现登记; 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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