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出现本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该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