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和本乡镇党委、乡镇人代会的决议、决定。 2、制定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3、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组织和实施。 4、负责辖区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健康、民政、社会保障、民族宗教、村镇建设、司法、退役军人、扶贫、安全、统计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三农”服务工作。 6、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范体系,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7、负责应急管理抢险救灾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的单位性质: 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属行政机关性质。 综上所述,乡镇人大主席团、纪委、人武部按有关规定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乡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按有关章程设置并履行相应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