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证件名称不同 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而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监制机关不同 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而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 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和房屋所有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书包括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4、颁证词不同 房产证颁证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房产,经审核属实,特发此证。 不动产权证颁证词: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5、标注产权信息不同。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八条: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