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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庭审理的程序
释义
    一、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1、开庭审理的程序包括: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开庭后下判决书时间热如下:
    1、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六个月,一审简易程序审限为三个月;
    2、案件的审判程序要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查清案件事实,所以一个案件定期宣判的,会在十日内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立即发判决书;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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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