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时签订的信托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释义
    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时,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六)信托财产管理中风险的揭示和承担;
    (七)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
    (八)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九)信托公司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十)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和其他费用的核算;
    (十一)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终止;
    (十二)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
    (十三)信托事务的报告;
    (十四)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十五)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十六)信托当事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风险提示:信托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定期向委托人、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及其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委托人、受益人有权向信托公司了解对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要求信托公司作出说明。
    法律依据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22: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