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证过户需要哪些资料,怎样办理 |
释义 | 。 一、2018土地证过户要什么手续 (1)在购房时一定要注意二证齐全(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书),若没有国有土地证书,会为以后的过户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其次卖方结婚证书。注意查看结婚证书上名字与身份证上名字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卖方及时到民政机构更改。没有结婚证书应到民政机构补办结婚证书。 (3)若购买离异人的房子也不用担心麻烦,从以下几方面准备资料: ①离异后未再婚提供离婚证与协议书(法院判决书),卖方婚姻状况证明书(民政部门出具) ②卖方夫妻离婚再婚须准备资料: A、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 B、结婚证书; C、若无财产收益处置协议书公证书,须再婚后夫妻双方签字;应该注意的是:若购买房改房在离婚后须提供与单位参加房改签定协议合同,离婚后土地使用证使用者发生变更,须先办理变更手续后在办理相关手续。 (4)购买丧偶房屋过户应准备的资料 1、财产公证书 2、卖方婚姻状况证明书。 (5)当卖方不能到场签字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签字,并提供委托公证书。 (6)准备办理过户的居民只须带卖方结婚证书、身份证及以上提示的其它资料,协议书、申请书行政服务核心有文本提供,卖方夫妻与买方到行政服务核心同时在房管局、国土局窗口办理签字审核,待新的房产证办结后在办理土地证过户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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