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损失如何处理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损失处理如下:租赁双方不存在过错的,承租人应当返还房屋、出租人应当返还租金和押金,双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租赁一方存在过错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租赁双方均存在过错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各自承担赔偿责任。 一、承租人拒不返还房屋该怎么办 1、出租方拟将房屋卖给第三人,说好等租赁期满后就交房,在租赁期满后因原承租人拒不腾房,导致房东不能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交付房屋给第三人,房东因逾期交房而承担的违约责任可向原承租人主张损失赔偿。 2、原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不得因为租赁期限届满而免除,相反应当继续按照原租金的标准支付,如果出租人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的,且新的租金高于原租金的,新租金减去原租金的差额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应当由原承租人赔偿,同时出租人对新承租人承担的交房不能的违约责任也应当由原承租人赔偿。 3、以侵权之诉起诉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应由原承租人承担的赔偿损失有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出租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赔偿或侵权赔偿,同时租金不能免除,并且还要承担诉讼费用、执行费用等。 二、房屋租赁中租客的义务有哪些? 1、交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房屋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合理使用、善意保管房屋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房屋,并对房屋尽妥善保管义务。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房屋受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理使用房屋还包括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动或增设他物,否则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租赁关系终止时归还房屋 租赁期间届满或一方违约而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承租人返还房屋应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状态,否则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 三、二房东的合同有效吗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表示允许承租人转租,或者是在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转租后和次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的期限。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六个月内,有权以承租人未经同意非法转租为由,请求解除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请求法院确认,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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