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海关没收的东西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1、公开拍卖,国家法律法规没有特殊规定的罚没物和物品,海关都实行公开拍卖,是海关处理罚没物资的主要方式,海关依法没收的走私货物拍卖款全部上缴国库,一分钱都不能截留; 2、定向转卖,主要是国家规定的专卖商品; 3、移交主管部门处理,主要是对查获的文物、毒品、濒危动植物以及枪支弹药等统一移交给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销毁处理,主要是查获的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送检不合格或无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进出口货物。 海关查货扣货有以下几点原因: 1、申报价值和估价不一致; 2、品名和产品不符; 3、装箱清单不详; 4、收货人条件不允许; 5、私人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货值; 6、当地国家规定的一些相关政策。 综上所述,罚没物品属于海关涉案财物之一,海关对涉案财物的处置有完整安全的监管措施,从前期涉案财物入库,到中期保管评估,再到后期处置归档,全流程处于监控之下处置的涉案财物,其来源和输出都有迹可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九十二条 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在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海关处罚决定作出之前,不得处理。但是,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物品以及所有人申请先行变卖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依法变卖,变卖所得价款由海关保存,并通知其所有人。人民法院判决没收或者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由海关依法统一处理,所得价款和海关决定处以的罚款,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