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发票需要验证吗 |
释义 | 需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 一、没有发票联可以作废了吗 没有抵扣联和发票联是不能作废的。如果发票在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在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即使专用发票被盗、丢失,纳税人也必须要求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而不能直接将发票作废处理。 二、没有原发票可以作废吗 没有原发票不可以作废。也就是要作废只有把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全部拿到之后才能作废的。不然被税务局查到的话会被处罚的。销售方给购买方开具相对应的红字发票,购买方把红字发票入账。其次购买方在月度申报纳税的时候,把这笔已勾选认证的进项税额,填报到“进项税额转出”一栏即可。当月已勾选发票未确认的,可以撤销勾选,如果已经做了确认,勾选结果就不能撤回。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中的“发票勾选”功能中对已经勾选的发票,把那个勾选的那个对号去掉既是撤销勾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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