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专属国家的自然资源
释义
    法律分析:(1)专属国家所有: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
    (2)专属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和自留地。
    (3)既可以归国家也可以归集体: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农村及城郊的土地(原则上归集体所有,只有法律有特别规定时归国家所有)。
    一、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属于以下情形土地为国家所有:1、城市市区土地;2、农村、城郊以及依法被国家没收、征收为国有的土地;3、被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4、根据法律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它土地;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6、由于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农村居民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土地。
    二、集体土地证有效吗
    集体土地证有效。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三、退耕还林的地还是自己的吗
    退耕还林的地不是自己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所有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四十八条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第二百五十一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