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立案不去处理会怎么样
释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立案后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者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一、立案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立案监督是由人民检察院针对公安机关发起的活动,旨在调查公安机关理应立案却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并且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针对这一行为进行合理的解释,以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立案监督是我国司法公正的表现形式,为了避免司法系统腐败徇私,改正司法活动中不公正的现象。
    二、会不会发立案通知书
    如果本人是报案人,一般会通知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经审查受案后,应当向报案人出具报案回执。如果本人是被侦查对象即犯罪嫌疑人。一般不会通知,只有在确定有违法或犯罪行为,需要拘留或传讯时才会找到本人走相关程序。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必须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拘留证是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凭证。拘留证应当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案由等,并盖有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印章。公安机关拘留人以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于被害人来说,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出具受案回执。但抓捕犯罪嫌疑人后,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公安机关必须通知被害人。但现行的做法是:1、对于伤害、杀人等侵害到公安人身权利的案件,公安机关会通知到被害人;2、对于盗窃等单纯侵犯财产的案件,公安机关可能就未必会第一时间通知了。
    三、报案后派出所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报案后派出所一直不处理的,报案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四条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依法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
    公安机关立案后三个月以内未侦查终结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监督案件催办函,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向人民检察院反馈侦查工作进展情况。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3: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