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饭店上厕所摔了一个口子要赔钱吗 |
释义 | 在饭店厕所摔倒划了个口子,可以向饭店索赔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伤害的,商场可以对被害人先行赔付之后,再找侵权第三人追偿;只要饭店没有对厕所做防滑处理,没有尽到注意提醒义务,主观存在过错时,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在商场受伤怎么办都可以索要赔偿吗 在商场内受伤并不是所有情形都可以向商场索赔,如果是由于商场没有尽到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导致顾客受伤的,顾客可以与商场协商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所费等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怎么赔偿;如果是由于顾客自己原因导致受伤的,则不能要求商场赔偿。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则可以向第三人索赔。 二、顾客在超市摔倒了应付什么责任 顾客在超市摔倒的,责任一般是由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超市经营者负责。如果是因为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客人摔倒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三、餐饮业的急性肠胃炎怎么赔偿? 饭店作为经营者,有保证食品安全的法定义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你们在饭店就餐引发食物中毒,可以向饭店索赔经济损失。如果协商不成,你们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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