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职工个人的角度;第一、 在您工作年限内,住房公积金不仅仅由您本人按您工资的一定比例缴存,所在单位也要按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这两笔钱作为住房公积金储存在您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计算利息,且连本带息全归您个人所有;第二、 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当于您为自身的住房消费作储蓄,您只要发生购房等政策允许的情况,就可以按照规定的限额及频率提取使用;第三、 您或您的家庭遇政策规定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可按规定提取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以缓解由此造成的经济压力;第四、 当您退休时,您个人帐户内尚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算本息后予以销户提取,这样就相当于一笔养老金;第五、 您建立住房公积金满足一定条件后,在购建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较之普通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有利率低等优势;第六、 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和利息所得税,即可以获得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