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大连地铁3号线新建梭鱼湾站及公交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与《大连地铁3号线新建梭鱼湾站及公交枢纽规划选址论证及建筑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招标公告。该项目拟在海口路与东快路交叉口东北侧设置一处地铁车站,同时建设1座公交枢纽,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 法律依据:《大连市轨道交通条例》 第八条 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包括线网规划、建设规划、沿线土地控制规划和系统配套设施规划。 第九条 轨道交通规划由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等部门编制。轨道交通规划的编制应当听取沿线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专家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合理安排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轨道交通与城市其他公共交通之间的换乘衔接。 第十条 轨道交通规划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经批准的轨道交通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审批程序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