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湖北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2014年8月1日正式施行,凡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的人员,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人员,直接从事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一、武汉健康证办理流程 1、交费。出示身份证,交费,领取发票。凭发票登记照相、体检、领证,请妥善保存发票。 2、登记照相。请出示身份证和发票,登记照相。 3、透视。既往有患病史或现有不适感应者,请向医生陈述。 4、肠道采样。孕妇请向医生出示怀孕证明,勿透视。 5、内科及皮肤检查。有肛门疾患者请向医生申明。 6、采血。采血为体检的最后一步(第二步至第五步任一项未做都无法进行采血)。采血后须压迫采血点3-5分钟。如晕针、晕血请向护士说明,采血后血休息5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 7、领取结果。请四个工作日后凭发票和身份证领取健康证或者体检报告。成年流动育龄妇女(户口在武汉市城区以外的)还需同时出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8、查体结果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经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将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辖的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理健康证明。查体结果不符合发放健康证条件的,不予办理健康证。 温馨提示: 1、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时前空腹进行; 2、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和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化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