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侦如何抓捕犯罪嫌疑人? |
释义 | 经侦抓人情况及经侦大队立案标准:经侦可以抓人的情况包括被指认犯罪、发现犯罪证据、身份不明、多次作案等;立案标准包括认定有犯罪事实、达到经济犯罪标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分析 一、经侦什么情况可以抓人 1、经侦可以抓人的情况是:有以下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等情况。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经侦大队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侦查大队,仅对经济犯罪行为负有法定的侦查与处理义务与权力。如果警方根据当事人的描述,认定民事纠纷,警方是不会介入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经侦可以抓人的情况包括:被害人或亲眼目击者指认犯罪、发现犯罪证据、身份不明或有逃跑行为等。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经济侦查大队立案标准是:认定有犯罪事实、涉嫌经济犯罪达到追诉标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并符合立案条件,经上级负责人批准即可立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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