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芜湖摩托车上牌规定 |
释义 | 在本市申请注册、转入登记的摩托车,应当是列入国家公告目录的产品,并符合本规定所确定的申请条件。 申请注册、转入登记的摩托车所有人应当为本市市区居民(不含三县),并持有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摩托车驾驶证。 持有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摩托车驾驶证人员,每人在市区只能申请注册或转入登记摩托车一辆。 芜湖市对非本市牌照二轮摩托车实行禁区管理,禁区范围如下: 北侧:齐落山路—九华路—万春西路; 东侧:徽州大道—北京东路—中江大道; 南侧:峨山路; 西侧:长江中路—长江南路,形成的环形区域以内道路(含长江中路至长江南路一线)。 并在齐落山路、九华路、万春西路等路口设置了65块禁区禁令标志,明确指引车辆绕行,不得驶入禁区范围。 另外: 1、只有芜湖市本市居民才可以购买摩托车并上牌,且在市区仅可注册一辆摩托车。不仅户籍要是芜湖的,而且驾照必须是芜湖的。 2、外地牌照摩托车禁止在芜湖城区道路行驶,在城区以外道路可以行驶。 3、无牌无证的摩托车不仅不能上路行驶,而且在加油站也是禁止加油的。 法律依据 《芜湖市摩托车管理规定》 第九条 摩托车所有人申请注册、转入登记时,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车辆管理所)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并交验摩托车,经审查合格后,予以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 第十条 尚未登记的摩托车,所有人应当携带相关的法定证明、凭证,到市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通行牌证,方可在道路上行驶。 第十一条 本规定发布以前,市区居民在本市以外(含三县)登记的摩托车,需要在市区道路上行驶的,所有人应当于本规定实施后三个月内到市车辆管理所办理转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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