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出租房屋1000元交多少税 |
释义 | 个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收入1000元以上(含1000元)、2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6.35%,其中:营业税1.5%、城市维护建设税0.105%、教育费附加0.045%、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0.7%。 个人出租非住宅需缴纳的税费有: 1、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城市房地产税(外籍个人)=租金收入×18% 2、营业税=租金收入×5% 3、城市建设维护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7% 4、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营业税×3% 5、堤围费=租金收入×0.13% 6、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税法规定的相关费用)×20% 7、印花税:按房屋租赁合同金额的0.01%贴花,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8、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税务机关核实的单位税额计征土地使用税。 9、税收优惠:外籍个人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外籍个人新建的房屋免征城市房地产税3年。 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费率 具体情况如下: 1、非居民自建房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2% (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 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 2、非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3% (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 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 3、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 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2% 4、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的计算公式: 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核定月租金收入×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