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准则下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账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新准则下待处理财产损益的账务如何处理 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待处理财产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1)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材料、产成品、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进行相应处理。 (2)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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