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伴侣不愿离婚的情况? |
释义 | 对方不愿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文章还介绍了离婚的办理程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法律分析 一、对方不愿离婚怎么办 1、对方不愿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或者是在人民法院调解下和好了的,判决不准离婚。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怎么办理程序 分2种情况。如下: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审核通过的,男女双方可在离婚冷静期后,可以申请离婚证; 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让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方不愿离婚的情况下,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感情尚未破裂或在法院调解下和好,判决可能不准离婚。离婚的办理程序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诉讼离婚则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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