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婚后装修,按约定分割房产;无约定则登记名字属个人财产,共同还贷获得房产补偿对方,共同财产装修补偿。夫妻双方名字登记,共同财产处理,离婚协商分割,法院判决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法律分析 婚前购买房屋,婚后进行装修的情况下,如果双方之间已经有关于分配房产的协议,则应按照协议分配房产。如果没有协议,则根据房产证上的登记情况,房产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但如果首付是在婚前支付的,婚后共同还贷,则获得房产的一方应向对方进行补偿。对于婚后的装修,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则获得房产的一方应根据装修费用向对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则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应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则法院将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进行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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