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装修需要监理的依据有什么 |
释义 | 工程装修需要监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装修属于建筑工程,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监理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与工程合同,对工程相关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与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 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建设单位的义务包括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等。 二、监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监理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双重合同。工程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工程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职责是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进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进行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三控两管一协调。工程监理是与国外接轨,结合中国国情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的重大改革。 三、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如下: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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