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6年,公司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的,可以通过协商、投诉、申请仲裁等方式要求单位向本人支付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为本人购买社保并补缴拖欠的社保费用和滞纳金。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做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也把社会保险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足见国家对社会保险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因此,你在目前的公司工作了6年,以前没有签劳动合同,今年开始才签了劳动合同,还可以算作开始履行法定义务;但“公司只是在去年给你买了一份医疗保险,但一直没有给买养老保险以及失业、工伤、生育险”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你有权要求公司立即为你补缴欠缴的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其他四险,如果公司拒绝,你即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处罚;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为你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欠缴的其他四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受诉讼时效限制,超过1年诉讼时效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因用工方未买保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规定,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